永曼岗亭厂家岗亭资讯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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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亭生产安全文明施工及保证措施

岗亭生产安全文明施工及保证措施

(一)环境保护,市容卫生

1、从作业时间上控制施工噪音,我公司承诺正常情况下夜间22时到次日早晨6时内不再进行施工,如遇特殊情况,保证不使用噪声超标的施工机械。

2、从施工工艺上控制施工噪音。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管理,改进施工工艺,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噪声

3、配合实施国家和上海市开展环境保护和减少污染的要求,坚持委托政府环保监督部门对施工过程中的噪音、粉尘、废水进行测试,出具相应的测试报告。

4、施工中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渣土洒落,泥浆、废水流溢,控制粉尘飞扬,严格限制施工现场对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的排放。

5、落实切实施工临时排水和防汛措施,不向通道上排放,不将泥浆水、水泥浆水未经沉淀直接排入下水道。减少施工对本市环境的污染。

6、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项目部按有关规定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费用。

7、确保施工区域及生活区域的环境卫生,建立完善有关规章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做到奖罚分明。

(二)岗亭生产文明施工

1、公司坚持对项目部进行全面开展创建文明工地的活动,积极完成招标方下达的文明工地创建目标,做到施工现场人行畅通;施工工地沿线单位和居民出入口畅通。

2、在工程管理和工程建设中认真贯彻市府“集中、快速、文明施工”的方针,树立“建设想到行路人,文明施工为人民”的思想;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一致“方便人民生活,有利于发展生产、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坚持便民、利民、为民服务的宗旨。

3、认真贯彻“建设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实施,地方政府监督”的文明施工原则。组织人员建立专门文明施工管理小组,负责日常管理协调工作,同时进行组织、指导、检查、考核、和开展选评活动,以争创文明工地。

4、由文明施工管理小组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思想教育,采取相互监督政策,根据现场表现进行表扬与批评。禁止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嬉戏打闹。

5、施工现场各类材料、设备、预制构件等(包括土方)做到有序堆放,不侵占车行道、人行道。

6、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按规定设置分隔设施,并做到连续、稳固、整洁、美观和线型和顺。

7、在施工路段设有保证车辆通行宽度的车行道、人行道和沿街居民出行的安全便道。在施工道路的交叉路口,按规定设置交通标志(牌),夜间设示警灯及照明灯,便于车辆行人通行。

8、我方将主动接受甲方及有关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创建治安合格工地,文明施工工地。积极地贯彻执行上级检查和自检中查获的各类隐患问题,在规定的期限内组织整改或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确保文明安全施工。

(三)岗亭生产安全施工

1、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交底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分析制度等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工程建设中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2、积极组织开展安全达标活动;及时传达和部署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精神和要求,定期听取甲方的意见和要求。

3、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有关管线的保护措施,确保无重大管线事故发生。

4、进入工地后明确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设立专职安全员巡回检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包括奖惩制度);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单位内部和施工责任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施工区域、生活区域落实做好危险品现场控制、健全防台防汛现场的预警及控制制度、健全消防应急措施,确保现场事故发生率为零。

6、做好上岗前的安全培训,特殊工种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进入本市施工的外省市特殊作业人员,经本市有关特种作业考核站进行审证教育,禁止实习、学习人员现场作业。

7、组织安全规范作业、文明施工情况的检查,定期组织考核;对有关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成绩显著的个人给予表彰和物资奖励。对有关人员发生的违章、违法行为和存在的问题,制止教育、责成其限期整改。

按照安全作业规范针对本工程项目的特点、性质、规模以及施工现场条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制定和组织落实各项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8、进入现场施工的工作人员必须穿反光制服;

9、进入现场施工必须设置警示反光标志;

10、设立安全奖惩制度,对严格遵守安全规则的职工进行奖励,对违章作业人员要进行重罚。

11、开始工作前必须检查设备机器是否完全运转,是否平稳、不符合要求严禁带病作业。

12、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前严禁喝酒,严禁在施工现场打闹。

装卸材料时在车臂下严禁站人,严禁在周围有建筑物,高压线的情况下停车作业。

1 3、凡工地内发生生产事故或重大人员伤亡的,在积极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的同时,我方将严格按安全事故上报的规定时限向甲方和劳动行政部门、司法机关汇报,不迟报瞒报。根据有关部门调查处理,费用按事故造成的后果及影响,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四)治安及其它措施

与相邻施工单位和地方建立良好的邻里,防止发生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在进入工地后,及时明确落实工地治安、防火第一责任人专职保卫消防干部及治安保卫组织网络,书面备案。

1、在岗亭生产施工期间遵守、执行国家和本市颁布的治安、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甲方制定的《施工现场治安防火工作管理规范》服从管理。

2、一旦工地上发生治安、刑事案件或火灾事故,在积极处置、保护现场的同时,立即向公安部门和甲方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3、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批准,不使用液化气钢瓶或违章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4、施工区域内不发生聚众斗殴、赌博等影响工地治安秩序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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